第3章 见她

小伙子,去哪儿?

车窗摇下来,雨丝斜斜地飘进车内,老司机随手抹了一把脸,抬眼看了一眼路边这个拦车的年轻人。

燕西,沈家庄园。

声音从口罩后面闷出来,跟这天气一样,又冷又沉。

老师傅啧了一声,在皇城根下跑了三十年出租,什么人没拉过?

一听燕西沈家四个字,便知眼前这位是赶着去参加沈家大少爷的葬礼。

能在沈氏长公子丧仪上露面的,不是簪缨世胄,便是朱门贵戚,哪一位也不是他能多嘴的主儿。

他亲自下车替他开门,迎他进来,不着急踩油门,先从后视镜里瞟了一眼后座。

年轻人正低头摘墨镜。

镜片上糊了一层水雾,他拿出袖口的手帕擦了两下,没擦干净,索性攥在手里。

口罩还戴着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

风衣是旧的,肩线磨得有些发白,袖子折了两道,款式是四五年前的。

搁大街上,这身行头真不起眼。

可往车座上一坐,腰背自然就直了,不是刻意的紧绷,是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。

肩不塌,颈不前伸,下颌微收,手搁在膝上,说不清哪里特别,就是跟大街上的人不一样。

老师傅见过这种。

绝老西京世家子弟,打小养出来的东西,换什么衣裳都藏不住。

“您老是沈家的亲戚?”他试着搭话,语气里多了一丝自己都没觉察的客气。

“只是路过。”

老司机识趣,不再问了。

车拐出城区,雨小了些。

窗外的楼群渐渐矮下去,稀疏下去,像退潮一样一层一层往后退。

三十分钟后,燕西郊区的轮廓从雨雾里浮出来,一幢幢欧式别墅藏在苍翠之间,铁艺门栏上缠着湿漉漉的藤蔓,隔老远才看见一扇窗里透出昏黄的灯光。

安静得过了头,像是被整座城遗忘在这里。

沈恪偏着头看窗外。

前面的条路他已经开始认得。

从前祖母就是爱牵着他们哥弟俩,沿着这条林荫道散步。

路的尽头是邻居的私家花园,铁门推开,满地的玫瑰。

祖母说那些是大马士革,是他祖父当年专门从叙利亚带回来送给邻居的。

十八岁离家,三十二岁归来。

路还是那条路,梧桐还是那排梧桐,只是花园的玫瑰已经枯了,邻居宅子门楣上的匾额也换了姓氏。

物是人非,恍如隔世。

“旧日的住户……都搬走了?”他忽然开口,藏着不易察觉的颤动。

过去十五年,他活得像一座孤岛。

实验室的灯光是他唯一的光源,学术论文是他仅有的对话。

世界于他,仿佛只剩试管里的微缩景观。

他已好久没有更新这人世间的新闻。

那可是。

老师傅见对方难得开口,话匣子顿时打开,燕西这片啊,风水轮流转。

今天张家起高楼,明天李家宴宾客。

但能在这儿站稳脚跟的,除了沈家,再没第二户。

只有沈家……还在?

对喽!

老师傅打了半圈方向盘,车子稳稳地拐过一道弯,要说沈家,那可真是出人意料。

十年前那沈老爷子猝死,大家也都以为沈家要树倒猢狲散了,结果呢?

不仅没倒,如今反倒更昌盛了。

那现在当家的是……沈毅?

那只是名义上的。老师傅压低声音,像是再说什么秘密,咱明眼人都知道,沈家上下全都仰仗着那位大少奶奶。

“要说这大少奶奶啊,可是个神秘人。平时不怎么抛头露面,外头连张正经照片都没有。我听人说嘿,她是苗疆那边出来的,家里没人了,高中也没念完,当年稼进沈家的时候那谁都瞧不上。可就这么个姑娘,居然硬是把沈家撑起来了,在西京那可是只手遮天,手腕了得,手腕了得!绝对是个狠角儿……”

后座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。

老师傅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。

青年弓着背,一手捂着胸口,咳得肩膀都在抖,口罩都歪了。

“呦,您没事吧?”

沈恪摆摆手,直起身来,把口罩重新拉好,气息还有些不稳。

正在这时,车子已经拐上盘山公路最后一段直道,前方忽然闪起红蓝交织的光。

几辆警车横在路中央,穿雨衣的督察荷枪实弹,抬手示意停车。

老师傅踩了刹车,降下车窗,对着拦路的督察堆起笑,“呦,警爷,前面不让走了?”

督察弯腰往车里看了一眼,“你们也是来送葬的?”

“是是是,”老师傅抢着答,“这位先生是沈家的客人。”

警察点点头,直起身让开一步,却又补了一句:“车不能进,步行可以。”

“沈家大少的葬礼,来的可都是些大人物,督察署自然得严加戒备。”老师傅回头冲沈恪耸耸肩,“路封了,我只能送到这儿了。剩下的,您腿儿着走!”

“谢谢。”

沈恪付了车钱。

抽钞票的时候多抽了两张,压在座椅上,没说什么话。

老师傅低头一看刚要推辞,年轻人已经推开车门走进雨里了。

细青石板小路上被水泡的发亮,像是铺了一层薄薄的银霜。

沈恪沿着记忆中的山路拾级而上,步步踩在了过去的影子里。

转过一道弯,庭院里那棵千年银杏赫然撞入眼帘。

树还在。

金黄的落叶铺了满地,厚厚一层,踩上去软的发虚,雨打在落叶上,沙沙的,像翻书的声音。

穿过这片金色,那座欧式别墅静静蹲在灰蒙蒙的天底下。

汉白玉的雕花墙体光洁如新,青瓦屋顶泛着冷光,窗户里透出微弱的光,一盏一盏,跟十五年前一模一样。

天是灰的,地是灰的,砖瓦亦是灰的。

只有古树的枝干黑得像墨,瓦楞间的青苔绿得崭新,落叶黄的扎眼。

哀乐从远处幽幽飘来。

大提琴的旋律如泣如诉,在雨雾中荡来荡去,似梦似幻。

再走几步,转过弯,葬礼的阵仗终于完全展现在眼前——

庄园前的马路上停着的都是豪车,劳斯莱斯、宾利、迈巴赫,还有几辆他说不上名字的限量款,黑压压排出去好几百米,雨刷停了,车灯熄了,安安静静地趴在雨里,像一群沉默的烈性犬。

花园广场上也黑压压的一片。

打着黑伞身着正装的女女男男分列在两侧,胸前的白花在风中簌簌地抖。

花圈来自五湖四海。

商界巨擘,娱乐圈名流,军政要员,国际财阀,黑白两道、商政军文,能想到的门面全凑齐了。

从别墅前临时搭建的灵堂一路摆到广场大门,里三层外三层。

近千米的挽联在雨里湿漉漉地垂着,墨迹洇开了,落款多的看都看不过来。

花圈簇拥的中心,厅堂顶上最正中挂着的是他哥哥沈毅那张熟悉的脸。

周围围绕着天台寺弘玄法师亲题的挽额“花开见佛”。

四个字写得苍劲古朴,墨色浓重。

这位高僧打从沈恪父亲在世时就是沈家的座上宾,为沈恪父亲,沈恪奶奶等许多沈家人都写过挽额,如今怕也年过百岁,老得走不动了,只托人送了字来。

沈恪的目光在人群里慢慢扫过去,人群中除了许多沈家员工,还有不少脸熟的世家公子,以及高中同学。

他们穿着考究的黑西装,神情肃穆,只不过,眼珠子转得比谁都勤,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身边每一个人的身份和分量。

“青莲社社长傅云到——”

一道利落的女声骤然划破灵堂的肃穆。

话音未落,高大的中年男人已踏入灵堂。

他神色肃穆,步伐沉稳,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西装,肩线如刀削般冷硬,脸上那道可怖的刀疤从眉骨蜿蜒至颧骨,像是一道被岁月风干的战痕。

走到灵柩前鞠躬三次时,周围的人都不自觉避让。

沈恪认出了他,这是西京地下世界的王,黑道第一把交椅,傅云。

既然这位黑帮老大哥都来了,那么他的女儿……

果然,还未见到人,耳边已经响起老同学们的窃窃私语:

“傅清现在在做什么?”

“听说这几年一直在闵国特种部队,我看到过有人拍到她开战斗机、驾驶坦克的照片……”

沈恪的嘴角微不可察地动了动,目光继续在人群中游移,就在这时——

“沈恪……?你居然回来了?”

那道清越的声音已经从头顶传来,利落又干脆。

沈恪转过身,正对上傅清的视线。

她立他三步远,比记忆中更高挑,短发利落地贴着头皮,衬得脖颈线条如军刀般凌厉。

迷彩服紧贴着她结实的身躯,胸前挂满勋章,腰间别着一把冲锋枪,枪身在灯光下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。

而她身后,数名不同肤色的女兵全副武装,沉默如铁壁,衬得她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刃,锋芒毕露。

东点军校毕业,雇佣兵团团长。 老同学嘴里的那个傅清,果然脱胎换骨了。

“嗯,回来了。”

沈恪的语气淡的像白开水,眼神越过她,落在远处的某个虚空点上。

这样的相见场景,不知道的可能会以为她们是老情人复见。

她们也确实差点扯上关系。

高一的时候,因为两家母父是世交,傅清差点被指给沈恪做未昏妻。

只是,两人的关系自从那个女孩出现了以后发生了无人预料到的变化——

傅清鼻腔里溢出一声冷哼,双臂环胸,作战靴微微碾地,像是在蓄力。

她眯着眼,凑近半步,声音压低,却又毫不掩饰自己的攻击性:

“呵,想都不用想,你这小子回来是想干什么。”

接着她顿了一下,嘴唇几乎不动,牙齿缝里挤出了后半句:

“她是我的,你想都别想。”

周围忽然安静了一瞬。

那些原本还在佯装哀悼的老同学们,耳朵全竖起来了。

目光嗖嗖地往这边飞,脚步不自觉地往这边挪,三五个人围成半个圈,把沈恪和傅清框在中间。

王家公子先忍不住了:“傅清,你这话什么意思?难道你跟她……?”

“跟她怎么?”傅清冷笑,下巴微微抬起,那股子高中时代就有的倨傲原封不动地挂回脸上,“我虽然暂时没那个福气。但我跟她的交情,也不是你们这帮货色能比的。瞧见没?今天她请的是我来做安保。你们——配吗?”

王公子脸腾地红了,从西装内袋摸出一张请柬,烫金的,在雨里炫耀般的晃了晃,:“她昨天专门给我寄的请柬!我收到就订机票飞过来了!这说明什么?她心里有我!”

“拉倒吧你,”刘公子嗤一声,镶钻的名表在雨里闪了一下,“高中就破了处的脏男人,也配惦记我女神?我可是为她守身如玉十几年。她每年春节都回我拜年短信——回你了吗?”

李家小少爷往前迈了一步。

他如今是可是娱乐圈正当红的小生,平日在镜头前端着温文尔雅的人设,此刻连声音都拔尖了:“去年在洛杉矶,女神跟我喝了下午茶。高中那会儿,她还亲过我呢!你们就酸吧。”

空气噼里啪啦地烧起来。

这帮人平日里人模人样,名片上印的不是总裁就是董事,可此刻竟都像是回到了少年时代,都不端着了。

一个接一个地往上翻旧账,从生意上的合作到高中时她无心说过的一句话,全记得清清楚楚。

那架势不像是来吊唁的,倒像是一群收藏家围在一起,争相炫耀着她曾给予的恩赐更大。

“怎么,想打架?”

“十几年了,你这暴发户的臭嘴还是没漱过?”

“来啊,谁怕谁!”

“住手!你们这群蠢货,这是什么地方——”

“这乱不就是你挑起来的吗!”

我告诉你,为了她,我就是死也愿意!

“砰!”

一声闷响,刘公子直接一拳砸在王公子脸上,后者踉跄后退,撞翻了花圈。

哗啦!李小少爷精致的发型被王公子一把抓烂。

都给我住手!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!

“哇趣,傅大小姐,你有必要拿出来这大家伙吓唬哥几个吗?”

谁再想砸场子,要么挨我这子弹,要么滚蛋!

“谁砸场子了,我们只是想见她——”

……

火药味呛得人睁不开眼。

这群二世祖,十几年后各自功成名就,西装革履,勋章满胸。

却在此刻依然选择撕下成年人的体面,像少年时一样为她撕扯、怒骂、挥拳相向。

原来,时间从未改变他们。

只有沈恪站在人群边缘,一动不动,像隔着层玻璃看这一出闹剧。

原来,这十五年,她跟他们都有联系。

一封拜年短信,一杯下午茶,一句无心的话……她给了每个人都留了点什么,不多,但也刚好够他们记到现在。

唯独对他。

一个字都没有。

她早就彻底抛弃了他,忘掉了他。

他以为自己会疼。

等了半天,心脏却平静的要命。

什么感觉都没有。

像是永久了麻药的病人,针拔了,人也木了。

挺好的。不疼也好。

这么多年过去,他或许心中已无悲喜。

他不会再像这帮傻子一样,被她玩弄于鼓掌。

不会再在乎,更不会再想起。

“咳。”

就在沈恪这样想着,这时,别墅内传来女人一声清咳。

明明隔了那么远,隔着雨声和哀乐,可所有人都听见了。

灵堂前的嘈杂像被按了暂停键,那些争得面红耳赤的脸一瞬间全僵住了,拳头还举在半空,嘴还张着,声音却已咽回肚子里。

然后是脚步声。

不疾,不徐,穿过门廊,踏上台阶。

明明不快,却仿佛对方早已计算好节奏,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他心跳的间隙。

沈恪看不见来人。

只见人群的目光齐刷刷往一个方向聚,像铁屑被磁石吸引。

两列沈氏员工同时低头,弯腰的弧度整齐划一,仿佛已经排练过一百遍——

那姿势不像在迎接一位新寡的夫人,倒像在迎接一位加冕的君王。

“沈夫人!”

低沉的尊称在人群中传递,如风吹麦浪,层层荡开。

人群在他面前缓缓分开。

沈恪抬头。

金黄的银杏叶簌簌而落,在秋阳中翻飞如蝶。

一片鎏金织就的雨幕里,那人踏着白色绣花坡跟鞋,穿着绣有苗疆特色花纹的白色绸缎的旗袍,一步一步朝他走来。

世界在这一刻失声。

哀乐没了,雨声没了,身边那些窃窃私语全没了。

他只听见自己的心跳——

那颗被他高估了冷静的心,竟在此刻背叛了他,开始缓慢而沉重地复苏。

微微鬈曲的长发,任其自然地舒卷在耳后和颈根。

耳垂、颈项都没有任何饰物。

身材颀长,肤色细腻,橄榄形的脸型,鼻梁略高而直,未施任何唇膏的淡红的嘴唇微微勾起温柔的弧度,让人感到如沐春风。

女人眼中含着温婉平静的笑意,唯有那双眼睛。

黑曜石般的瞳仁,左眼下一点泪痣,像是被神明亲手点下的印记。

那目光明明似水柔和,却又仿佛藏着一湾的漩涡。

那样的神秘,深不可测,引人好奇,令人沉醉。

又隐隐透着一丝幽幽的森意。

沈恪不自觉的抓紧了他那装满致命武器的内衬,清冷的面上逐渐敛了自如,额角露出了浅浅青筋,咬紧牙齿,喊出了那个令他日夜折磨的名字,竟都没发现他出的声音都在颤抖:

“蒋、烟、婉!”

女人停在了他面前一米处,笑的温柔:“欢迎回家,沈教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