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人接触的时间越长,王姝就越喜欢狗。因为狗永远是狗,而人,有时候真的不是人。
比如眼前这位。
看起来娇生惯养,细皮嫩肉的小富二代少爷,身为即将与另一名女子订婚的男人,也是她的前男友,此刻却像某种发情期未退的禽兽,堂而皇之地当着未婚妻的面,试图重新勾引她。
而这位奇葩男人的未婚妻,也不知道脑子是水还是泥土做的。
身体懂得避嫌,脚步下意识地退远,可眼睛却偏偏不懂事。
明知道自己的未婚夫正在勾引她,她却直愣愣站在不远处,用那双漂亮得过分的眼睛死死盯着王姝,就跟着她是杀了她亲爹的犯罪嫌疑人似的。
“姝姝。”
前男友低声笑着,语气暧昧,“不想我吗?”
前男友是标准意义上的帅哥。
剑眉星目,眼角内敛,眼尾微挑,身形修长挺拔,他们交往那会儿有着硬实的腹肌,不知如今是否仍然健在。
王姝不是个犹豫的人。
在男人姿态明显到几乎写着“我在勾引你”的情况下,她若还一味后退,那就太不像个女人了。
她也只是顺着他的想法,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腰腹。
风不知从哪里来,恰到好处地掀起衣角,她的手就顺着风的方向滑进了衣料内侧,与温热的皮肤没有阻隔。
那片软中带硬,充满性激素气息的肌肉还在。
但她这种老实人是绝不会在嘴上服软认贼的:“你不知道我工作有多累,每天为着五两银子早出晚归的奔波,哪里有的闲工夫去想你。”
至少是解释了,而不是一句简单的“我不想你”,说了对面也不一定听,不然会陷入“我不想你” “我知道你口是心非,一定想我”的泥沼里。
那就干脆说出实情罢,用不着敷衍。
“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?”
前男友立刻接话,“要不要来我公司?我可以安排。”
马后炮说得真顺,去了会不会是月薪三千,白天上B班,晚上也上B班。
“我挺喜欢我现在的工作的。”
前男友叹了口气,像是在惋惜王姝生不逢时,到了今生今世这个只把没背景的年轻男女作为耗材的时日。
“我每天都在回忆我们大学谈恋爱的时候,那时候多快乐。你看看你现在,做着一个月到手八九千的工作,还得租房吃饭,最后剩千把块钱能做什么,一个包包都买不起。”
他的目光落在她的香奈儿包上,认出是几年前的旧款,更加惋惜了。
“要是当初我们结婚了,你现在只需要领家族基金,当个闲散太太。”
王姝冷笑了一声,挥开他几乎把体重都压过来的身体。
“那我要创业了。”
“你给我投点钱吧。”
前男友不甘心被撇开,又贴上来。
“你要多少钱,五百万够么?”
“我要天使投资人。”
“sugar daddy?”
她顺手拧了一把他的肌肉,没拧出多少肥肉,倒是把自己指甲弄疼了。
“想得美,我只要钱,不要男人。”
“不要我,谁给你五百万?”
“那倒是先把钱给我。”
“那我要这个。”
说罢,他顶了顶胯。
“……”
果然,是她大学时期为了性生活能找到的那种屌长在脑子里的男人,不论被权力和金钱浸泡多少年,也依旧不改本面。
“要点脸。”
她拍拍他的侧脸,触感是被金钱保养得过分光滑的皮肤,王姝合理怀疑,这人私下没少去美容院。
实在受不了那道几乎要把她拆吃入腹的视线,王姝一把推开几乎黏在她身上的男人,这场派对的男主角。
“不是要订婚了吗?”
“好好对你未婚妻。”
说完,她转身走到那位漂亮女人面前,主动伸出手。
“初次见面,我叫王姝,和他大学时交往过,毕业就分手了,这么多年一直没联系过。”
她老实本分的很,很清楚什么事不能碰,要是当小三这种事,是要犯忌讳的。她不求祖上冒青烟,也得保证祖宗在地下不掀棺材板。
王姝自认为她得体淑娴,即使没有正经学过上流基层打招呼的姿势,不明白这群人是否学着欧美人有贴面礼的习惯,她仅仅只是选择了最符合老东家的握手礼。
她真的已经很得体了。
可未婚妻并不领情。
都说女人是水做的,这句话用在未婚妻身上格外贴切,两人手刚碰上,她忽然弯腰——
吐了。
是真的吐了。
大概因为未婚妻晚上只是喝了少量的酒水,吐出的也只是水。
王姝反应够快,及时抽回手,否则那点液体就该落在她皮肤上了。
但也正因如此,未婚妻那只漂亮白皙的手,还是脏了。
脏了。
这不是王姝的错。
但这种场面会让别人觉得是她的错。
她立即后退几步,两手朝上,做出战俘的姿态,解释说:“就只是握手,只是握手,我没有饥渴到搞女人。”
然后未婚妻吐得更厉害了。
前男友终于想起自己是个“即将订婚的男人”,远远站着,打电话叫了救护车。
未婚妻被送走了,他自然也得跟着,但离开前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个什么塞进了王姝的包里。
按理说,主角退场,派对该散了。
但这群完全享受钟鸣鼎食又精神旺盛的年轻人们,反而玩得更嗨了。
酒杯碰撞,红包飞舞。
王姝被挤到中央,几乎是被一头按进那一片大红色里。
票子。
全是票子。
都是人民。
她的晚礼裙下摆在地上铺开,像一朵被强行盛放的花,白皙的长腿与崭新的钞票纠缠在一起,红得刺眼,好似穿上了红裙,好似在举行新婚。
钱在她身上落下,她躺在红包雨里,而富人手缝里露出的那点财,足足顶了她几年的收入。